湖州市绿色智能制造研究院-机构职责
第一条 根据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 有关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湖州市绿色智能制造研究院为湖州市经济和信息 化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第三条 湖州市绿色智能制造研究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 和市委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 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 承担绿色智能制造方面重大问题的理论研究、政策研 究和专题研究,提供战略、规划和政策等的研究支撑。
(二) 承担绿色智能制造领域课题发布、政策咨询和顾问专 家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 围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战略,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研究 领域合作交流工作,承担项目合作、人才引进和技术交流等的辅 助工作。指导和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智库发展。
(四) 承担绿色智能制造建设相关领域技术标准推广、应用 和申报工作。
(五) 负责绿色智能制造应用系统建设方案的编制、评审。
(六) 完成湖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方式:0572-2399970
办公地址:凤凰路730号经纬大厦
责任人:高春 湖州市绿色智能制造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