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处(挂人工智能处牌子)-机构职责
承担统筹数字经济发展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工智能、物联网等产业规划、政策和措施。指导电子信息、集成电路等行业管理。协调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数字基础设施演进升级,组织推进云计算、工业互联网等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推进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网等“多网”融合发展。推进算力建设应用、数据赋能,承担产业数据价值化工作,指导企业加强数据安全工作。承担国防动员相关任务。
联系方式:0572-2398661
办公地址:凤凰路730号经纬大厦
责任人:胡丕国 数字经济处处长、一级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