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经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激励长期从事工艺美术设计制作且成绩显著的工艺美术人才,壮大我市工艺美术人才队伍,根据《湖州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管理办法》(湖经信发〔2026〕2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第四届湖州市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我市从事雕刻工艺、漆器工艺、抽纱刺绣工艺、编织工艺、地毯工艺、金属工艺、陶瓷工艺、珠宝首饰工艺、花画工艺、民族民间工艺、其它工艺,共十一大类中从事传统工艺美术设计、制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无不良信誉记录;
(二)年龄满28周岁;
(三)具有湖州市户籍,或外地户籍在湖缴纳社会保险(或纳税)1年以上;
(四)具有工艺美术师(技师参照执行)以上职称或市级以上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乡村工匠、湖州工匠(浙江工匠)称号获得者;
(五)符合上述(一)、(三)项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推荐:
1.在国家级工艺美术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组织的全国性工艺美术作品评选中金、银奖(或最高、次高等级奖项)获得者;
2. 在省级工艺美术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组织的全省性工艺美术作品评选中金奖(最高等级奖项)获得者;
3. 作品被国家二级以上博物馆收藏的作者;
4. 已发布的省级以上行业规范或行业标准的主要起草人(需相关发布单位证明)。
三、申报材料和要求
提供申报材料内容包括纸质版、电子版、实物作品三件(套)三方面内容。
申报对象的年龄、户籍、社保、荣誉等相关内容认定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5日。
(一)纸质版申报材料。按照附件2中的分类汇编成册胶装报送(一式三份)。所有证明材料请准备好原件以备区县经信部门审核。
(二)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 纸质版申报材料相对应的电子版文件;
2. 第四届湖州市工艺美术大师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3),由申报人本人填写后报区县经信部门汇总。经审核后统一报市经信局。
(三)实物作品三件(套)。除湖笔和紫砂进行现场技艺考核无需报送,其他非现场技艺考核的申报者报送本人近三年创作的实物作品三件(套),以及申报者本人制作其中一件实物作品的高清视频,时间不少于30分钟,需包含全景及近景的作品制作场景。实物作品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四、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本人向户籍或缴纳社会保险(或纳税)所在区县经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各区县经信部门会同同级人力社保部门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的拟推荐申报人员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联合行文上报。区县行文、个人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打包)及汇总表报送至市经信局。
(二)评审。组建第四届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二次公示,公示通过后,确定参评者名单。评审委员会对参评者申报材料进行量化打分得出资料分。
湖笔、紫砂采用现场技艺制作及专家评审,得出现场制作作品分。凡非现场技艺制作的工艺美术品类,必须选送由申报者本人制作的3件(套)作品参加“第四届湖州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会”,并接受专家评审,得出实物作品分。实物作品报送及现场技艺制作考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人选。资料分加作品分得出申报者最终得分。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分结果提出“第四届湖州市工艺美术大师”拟通过名单。向社会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党组会审议通过。由市经信局和市人力社保局联合上报湖州市人民政府备案,颁发“湖州市工艺美术大师”证书。
五、申报时间
(一)3月5日报名截止,请申报人在截止日期前将纸质及电子版申报材料交各区县经信部门初审。
(二)请各区县于3月16日前初审及公示完毕,推荐名单(经两部门联合行文)、申报材料(纸质+电子版)、汇总表报市经信局行管中心(消费品条线)。
六、其他要求
(一)严格申报条件。各申报人员应严格对照申报条件,确保申报材料真实、送审作品确为本人创作,行业协会等须加强行业自律指导与约束。
(二)规范评审程序。各区县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申报通知要求,认真把好初审关,并在申报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上报。
(三)加强监督检查。本届市大师评审工作由纪检监察和公证人员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评审公平、公正、公开。
报名电话:吴兴区经信局 0572-2212021;0572-2516387
南浔区经信局 0572-3393358
德清县经信局 0572-8121253
长兴县经信局 0572-6151351
安吉县经信局 0572-5923563
南太湖新区经发局 15868201860
长合区经发局 0572-2393826
咨询电话:市经信局 0572-2396873
市人力社保局 0572-2398191
湖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