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经信局公平竞争审查定期评估工作报告
2023-11-06 14:09:19
来源:市经信局
为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有效实施,进一步健全审查机制,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要求,我局对2022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了集中评估,未发现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情况,现报告如下。
一、评估依据
《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州市财政局 湖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湖州市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等。
二、评估范围
2022年12月31日前制定,现行有效的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
三、评估方式
评估清理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具体文件评估清理按照“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即各处室对本处室起草印发的现行有效经公平竞争审查后出台的文件进行评估。评估清理采取各处室研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等形式,形成评估清理建议报局办公室审核汇总。
四、评估内容
全局2022年以来,由市经信局出台或市经信局为市委、市政府代拟的最终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下发的存量文件和增量文件,共17件。评估清理主要按以下四个方面开展:
(一)是否妨碍市场准入和退出;
(二)是否妨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
(三)是否影响生产经营成本;
(四)是否影响生产经营行为。
五、评估结果
经评估,我局现行有效的经公平竞争审查后出台的文件均符合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情形。
湖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