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湖州市经信委机关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行政人员编制数28人,工勤编制1人。现实有:
1.在编在职人员31人(含工勤人员1人),超编2人(其中:政策性超编2人)。
2.离休人员6人,退休人员112人。
3.编外用工编制数6人,实有6人。
所属单位6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有4个,分别为市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办公室和市能源监察支队;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有2个,分别为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和市绿色智能制造研究院。上述单位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人员编制数51人,现实有在职人员46人;退休人员45人。
(二)单位固定资产情况
部门现有固定资产364.57万元,主要为:
1.建筑物面积2706.01平方米,原值77.84万元,此房已拆迁,正在办理核销手续。
2.交通运输工具,市核定车辆编制数1辆,现实有车辆数1辆,为商务车;其中:机关车辆编制数1辆,现实有车辆数1辆。
二、2019年部门预算一上编制说明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预算2692.52万元,比上年减少1.63%,其中:人员支出2367万元(含人员机动经费77万元),比上年减少3.9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日常公用支出325.52万元,比上年增长19.7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物业费、福利费财政供给标准提高。
(二)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1606.82万元,比上年增长3.26%(信息化项目集中在下一板块“信息化项目编制情况”中进行说明)。
1.经信委机关926.32万元,主要包括:
(1)“中国制造2025”专项经费180万元,比上年减少21.74%。立项依据、要求和标准:①全省、全市实施“一号工程”,《湖州市加快数字经济发展实施方案》要求。②市经信委承担湖州市“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开支范围:①数字经济调研考察费用10万元、培训和宣传费用20万元,数字经济专家技术咨询费用20万元、信息基础设施工作经费10万元、招商引资工作经费20万元、向上争取项目扶持资金项目申报业务经费20万元。②现场会等活动费用30万元,印刷费6万,差旅费15万,公务接待费15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万元。绩效指标:①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长10%,信息化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②“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绿色智造推进工作成效显著。每年通过工信部评估;
(2)工业转型升级专项经费92万元,同上年持平。立项依据、要求和标准:①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禁止化学武器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7〕10号)和《浙江省禁止化学武器履约办公室关于做好禁化武履约专项经费落实工作的通知》(浙禁化武办字〔2010〕6号),依法承担组织宣布、企业监管、接受核查等任务,做好履约管理工作。②有效推动降成本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我市先后制定出台了减负36条和18条政策,需要加大力度推动政策落实,加大力度宣传政策,提高企业的获得感。③及时准确掌握全市重点骨干企业发展变化,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为做好经济运行分析提供依据,同时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④根据市政府制定出台的《湖州市2019年度“大好高”项目引进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工业大好高项目引进推进工作,举办招商引资推介会,开展接轨上海、融入杭州都市圈等活动,聘请或委托行业协会、商会等中介机构为我市招商顾问,确保完成工业大好高项目引进推进工作目标。开支范围:①办公费4万,差旅费1.4万,专家劳务费0.6万,会议费1万元;②加强减负政策及工作成效宣传6万,印刷相关减负政策汇编2万;召开减负工作会议2万;③企业直报人员补贴25万(预计列入全市360家企业统计人员每年补贴约360*600=21.6万元,列入全省10亿元以上约50家重点企业统计人员工作及培训经费约3万元),直报人员培训2万,会议费3.4万元;④产业、项目谋划10万;委托中介机构招商5万;项目评审及工作经费保障5万。绩效指标:①组织市禁化武库专家,对我市8家禁化武履约企业开展每年两次的日常履约工作检查,并指导相关企业做好日常工作台账的梳理、汇总工作,确保我市禁化武企业履约工作能顺利通过国际、国家的抽查、核查。②通过该项目实施,评价各县区及减负成员单位工作实效,力争全年为企业减负60亿元左右(不含出口退税)。③通过项目实施全市335家入库重点骨干企业每月及时上报生产和效益数据,为全面掌握生产经营变化提供了第一手准确的信息,对做好全市工业经济运行分析发挥了重要作用。④全市引进工业大好高项目126个(市本级62个),其中10亿元以上大项目18个。重点围绕智能物流装备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智能电子元器件产业,突出精准招商,补足我市产业短板。全市工业大好高项目完成实际投资额152亿元,项目开工126个,竣工53个;
(3)工业和信息化业务专项经费154万元,同上年持平。立项依据、要求和标准:市经信委承担市重点产业协调推进办公室、市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办公室、市工强办的日常工作。经纬大厦2号楼的设施及信息化维护。开支范围:市重点产业协调推进办公室、市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办公室、市工强办资料印刷费、督查考核调研差旅费、会议费、办公设备及耗材费等90万元。经纬大厦2号楼维护等64万元。绩效指标:①确保全市重点产业协调推进、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工业强市建设等工作的有序开展,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 加快推进工业经济发展。②确保经纬大厦2号楼正常运转。
(4)深化办工作经费11万元,此项目上年在市府办编报,同上年持平。立项依据、要求和标准: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决定。保持企业产权制度和理顺职工劳动关系改革的平稳有序;确保改制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完善我市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体制。1、加强对企业改革中重大问题的研究;2、负责处理企业改革中有关遗留问题;3、协助有关部门收缴改制企业“二金”、职工保障金等有关国有城镇资产;4、协助有关部门理清企业改革中的有关疑难事情。开支范围:办公费1.2万、印刷费0.2万、咨询费0.3万、差旅费0.3万、会议费2万、公务接待费2万、劳务费5万。绩效指标:保障深化办日常办公的正常进行,确保企业改制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包括:协助相关部门收缴5家改制企业的“二金”国有资产;妥善处理改制企业遗留的10余个问题,办结率达到100%;处理好改制企业20多名职工就业档案清查及相关权益的确认,办结率达到95%以上。
(5)大楼修缮专项经费49.32万元,为新增一次性项目。立项依据、要求和标准:①地下车库:经纬大厦地下机械停车库自投入使用已12年(2006年启用),机械器件损耗较为严重致使设备使用中故障率上升。期间经历了3次严重积水(暴雨季节),电气元件老化加剧,设备存在较大安全隐患。2018年5月在与设备生产和维护单位(杭州西子智能停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对设备共同检查后,建议对设备进行一次大修。②防水:经纬大厦的屋顶及六楼,七楼,九楼的平台外沿,原镶嵌的密封胶脱落,老化严重。在大雨及连续降雨期间沿窗户漏水严重,虽经多次小范围的补漏但效果一直不佳,造成多地方内墙壁粉刷层脱落。需进行一次大范围整修。③消防:经纬大厦的消防控制系统自大厦投入使用至今已12年,期间未有整体维护,更新。现在控制系统故障频发,无法承担预警,报警,事故处理职能,对大厦的安全带来极大的消防隐患,急需专业单位评估,并作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开支范围:消防维修16.45万元,地下室机械停车位维修9.43万元,室外防水工程23.44万元。绩效指标:①地下车库:通过市特种设备年检机构验收。以保证设备安全,有效运行。②防水:项目应通过专业机构设计,施工,验收。在以后较长时间内保持大厦的屋顶,平台疏水通畅,防水完好。③消防:完成消防验收,备案,保证设备完好运行。
2.市中小企业服中心273万元,主要包括:
(1)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工作经费180万元,比上年增长52.54%。立项依据、要求和标准:《湖州市“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湖2025发〔2017〕1号)、《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浙经信企创〔2018〕100号、浙中小企业办〔2017〕4号。建立健全全市综合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找得到、用得起、有保障”的公共服务。进一步做优做精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着力推广中小企业使用转贷业务,积极开展融资对接及沙龙活动,着力拓展企业融资渠道;进一步完善企业培训课程菜单,大力实施管理培训服务进企业活动;继续大力推进“中国质造浙江好产品”活动,着力打造“中小企业服务日”活动品牌,举办“浙江好项目·创新创业大赛”,进一步活跃创业氛围;承接处室职能,推动企业小升规培育,运行监测平台分析,助力企业转型升级。促进“企融网”及“小微园区标准厂房租售信息平台”平台移动终端的开发、推广和运用,为企业提供便捷、及时、高效的服务。开支范围:企业政策信息推送服务3万元/年;“小微园区标准厂房租售信息平台”开发费用10万元;“企融网”平台移动终端运营维护费2万元/年;基层干部培训班、经济运行分析培训费用30万元;面向企业开展各类服务活动及会议80场,共46万元;服务券项目审核、咨询等费用20万元/年;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受理审查及转贷服务15万元/年; 创新创业大赛项目举办及奖金44万元;媒体宣传费用10万元。绩效指标:年推送各类信息50万条次;“小微园区标准厂房租售信息平台”开发完成并推广使用;面向企业开展服务日活动12场,各类培训50场,沙龙、政策培训及会议18场;发放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4亿元,转贷2亿元;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海选10场次,决赛2场,颁奖仪式1场;
(2)企业管理干部培训经费93万元,同上年持平。立项依据、要求和标准:湖州市“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湖2025发〔2017〕1号):继续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每年安排一定经费用于企业家培训交流活动,以及加大“新生代”企业家培育提升力度。开支范围:各类培训班费用73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租赁费、其他交通费等20万元。绩效指标:办班10期,培训1000人,培训课时65天;到课率90%以上,结业率95%以上,满意率90%以上;
3.散装水泥办公室92.5万元,主要包括:
(1)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项目补助47.5万元,与上年持平。立项依据:《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第二十八条 专项资金应当用于下列事项: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研究开发的补助和标准体系建设;散装水泥农村中转配送站建设的补助;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示范项目的补助。开支范围: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7.5万元。绩效目标:预拌混凝土清洁提升改造率达到80%以上,预拌砂浆企业清洁生产改造率达到50%以上;完成2-3家预拌砂浆清洁生产改造提升改造引领,推进绿色生产;通过积极开展预拌砂浆下乡活动示范项目引领,加大预拌砂浆应用范围,全市预拌砂浆应用量达80万吨以上;
(2)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工作业务经费45万元,与上年持平。立项依据:根据《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的第六条、第十七条、第二十条及散装办的主要工作职责。开支范围:委托业务费6万,办公费3万,印刷费0.8万,推进费10万,培训费6万,劳务费2万,会议费3万,差旅费3万,公务接待费1万,邮电费0.2万,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0万。绩效目标:全市散装水泥比例达到87%以上,领先于全省先进水平;全市年供应散装水泥1000万吨。预拌混凝土清洁提升改造率达到80%以上;预拌混凝土使用量达850万立方米以上,行业发展健康有序。加大预拌砂浆推广力度,加大砂浆“禁现”执法检查力度,全市预拌砂浆累计供应量达到80万吨。加强行业相关政策宣传,营造行业发展良好氛围,全年向省信息达30篇以上;宣传月活动,扎实有效,进一步营造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良好氛围。不定期联合市有关部门及县区执法人员对建筑施工现场进行联合执法检查;“禁现”区域执法率达80%以上。加大专用车辆培训、执法检查力度,全市专用车辆驾驶员培训率达90%以上。
4.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办公室218万元,主要包括:
(1)新墙材宣传和业务经费28万元,与上年持平。立项依据:《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和《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加快我省墙体材料产业转型升级工作的意见》。资金安排测算:业务培训4次,会议6次,安排资金5万左右,加大宣传力度安排资金6万元,日常业务办公购置、差旅等安排资金11万元,工作推进、产品检测、购买技术等其他商品服务安排资金6万元。绩效目标:加大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加强对非粘土原料生产墙材的管理,加强新农村建设墙体推广应用工作,引导和提高企业创新发展的积极性,对符合条件企业年度认定发证等有关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一般行政管理项目费用;
(2)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经费190万元,与上年持平。立项依据:《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办条例》、《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浙财综字[2008]1号、《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十三五”发展规划》(浙经信资源〔2016〕185号)、《关于开展农村自建房建设项目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工作的指导意见》(浙经信资源〔2016〕125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新墙材行业开展淤泥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浙经信资源〔2018〕132号)、《湖州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补助实施意见》(湖市经信发[2017]45号)。开支范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0万。绩效目标:新型墙材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生产性投入1800万元左右。市本级农村建设项目新型墙材应用示范项目,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以上。列省淘汰示范名单,完成拆除动力设备,且通过市验收。对符合条件的砖瓦窑,给予10万一座。新墙材淤泥资源化利用项目2个。
5.能源监察支队42万元,主要包括:
能源监测及节能降耗宣传经费42万元,同上年持平。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浙江省节能监察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第299号令)、《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开支范围:委托节能服务机构现场检测费用12万元;重点用能企业培训2次费用2万元;能源双控工作会议会议费1万元;上级检查、兄弟单位来湖公务接待费3万元;调研考察差旅费3万;资料印刷费3万元;节能宣传周活动费用15万元(包括资料印刷费8万、宣传费5万、劳务费2万);智慧能源在线监测系统云服务费3万元。绩效指标:完成35家工业企业和大型建筑物的能源监察工作,开展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召开节能技术推广会,节能工作调研和接待,完成省对市、市对县区节能考核,智慧能源在线监测平台正常运行,召开节能降耗大会,完成省、市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等。
6.绿色智能制造研究院55万元,主要包括:
绿色智能制造工作经费55万元,比上年减少21.43%。立项依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建设“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湖政发[2017]21号);湖州市“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州市“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湖2025发[2017]1号)。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关于绿色智能制造研究课题2篇以上。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1篇以上。认定四星级绿色企业100家以上。构建绿色智能制造体系对策建议,探索研究绿色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实施路径,开展年度成效评估工作,宣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资金安排测算情况: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13万元、差旅费5万元、会议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劳务费5万元、其他交通费3万元、宣传费用14万元。绩效指标: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1篇以上;认定四星级绿色企业100家以上。
(三)信息化项目编制情况
信息化项目预算申报440万元,均为新增项目。
1.新建项目
(1)湖州市新能源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监管与服务平台150万元。立项依据:根据工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装〔2016〕377号)、财政部、工信部等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明确要求加快完善信息化监管平台,同时要求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尽快建成企业、地方、国家三级联网的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并发挥作用,动态掌握车辆生产、销售、运行、充电设施运营情况,结合现有管理手段实现对生产准入、目录审核、补贴发放、安全运营、运营里程等环节监管的全覆盖。《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促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办法(暂行)的通知》(湖政办发〔2016〕68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湖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监管服务的需要,特制订湖州市新能源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监管与服务平台资源整合及共建共享方案。开支范围:硬件设备购置费用50万元。软件购置及开发费用80万元。配套工程建设费用10万元。相关其他费用(监理费、集成费、培训费、第三方软件测评费、安全测评费等)10万元。绩效目标:2019年开始对10000余辆公共新能源及运营类车辆行驶里程及电池等系统安全状态进行监管,并提供大数据年检、保险费用优惠等服务;对1672个公共充电桩充电量、安全运行状态进行监管,并向公众提充电桩实时状态信息和充电服务信息。到2020年约对3-5万辆10000余辆公共新能源及运营类车辆进行安全监管和服务,对约5000个公共充电桩进行监管和向公众开放服务。远期5年左右监管数量预计车辆为10万辆、和公共充电桩为2万个桩。主要目的一是保证财政资金的高效使用和合规使用;二是确保新能源车运营类和公共类车辆的合规与安全运行、电池和车辆公共安全的预警及处置;三是加强和提升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以推广应用促进整车和电池等核心部件和量产推广;
(2)湖州市工业大数据平台建设经费290万元。立项依据:以推进“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建设、助力“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实施为总体目标,运用大数据理念与技术,围绕汇聚产业基础数据、监测工业运行和产业发展、支撑政府行业管理和科学决策、服务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等主要方向,搭建数据交互网,构建平台库,建设基础数据分析、“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和企业服务三大类应用模块,提升经济监测分析能力、行业管理能力和企业服务能力。开支范围:数据交互网40万元,大数据系统平台库60万元,工业运行子模块80万元,“亩均论英雄”企业评价和体检子模块费用为80万元,其他费用30万元。绩效目标:面向市和6个县区经信委(局)领导决策,结合“亩均论英雄”改革推进工作,开展全市2967家规上工业企业及所有规下工业企业和6个县区的“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建立全市工业经济运行监测预测体系,实现2967家规上工业企业及所有规下工业企业总体、6个县区、31个制造业行业的运行质量监测评价。
2.续建、升级项目:无。
3.运行维护项目:无。
(四)“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安排说明(按全口径)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6.49万元,同口径比上年预算减少31.55%。其中:
1.公务接待费55.73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3.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减少83.72%;
3.车辆购置费0万元;
4.因公出国(境)费17.2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0%;
5.会议费42.8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减少3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