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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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64168/2018-00093 发文时间:   2018-05-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市经济与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局)
政府性专项资金2018年预算编制报告

按照《湖州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8年市级政府性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湖财预〔2017〕235号)要求,湖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编制了2018年“中国制造2025”专项资金预算方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制造2025”专项资金是根据《湖州市“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设立;执行期限从2017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主管部门为湖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目标:全面推进我市“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加快推进我市建设成为绿色智造名城,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绿色家居两大产业发展和绿色制造、智能制造和创新体系建设,大力推动我市制造业做大做强。

二、安排原则

(一)分配依据:主要分配依据有《湖州市“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湖2025发〔2017〕1号)、《湖州市建设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若干意见》(湖政办发〔2017〕95号)、《湖州市“金象金牛”大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湖委办〔2017〕65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加快发展的意见》(湖政办发〔2015〕100号)、《进一步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湖政办发〔2016〕29号)、《关于深化“南太湖精英计划”加快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的实施意见》等政策,以及《湖州市重点公共区域免费开放WIFI建设实施方案》、《湖州业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服务券使用管理办法(暂行)》、《湖州市加强小微企业园区建设管理的十条意见》(湖小微园发〔2017〕1号)等配套实施办法。

(二)分配程序:根据《湖州市工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湖州市工业强市建设发展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由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对口处室共同组织有关项目申报、审核、确认以及网上公示,最终由市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市财政局和市经信委联合下达资金安排文件,驻委纪检组全程跟踪和参与“中国制造2025”专项资金安排。

(三)本年度的绩效指标说明:

2018年“中国制造2025”专项主要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共10项和54项。绩效指标设定主要依据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目标、湖州市创建“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专项实施意见、专项行动计划以及省对市的各项工作要求和考核。例如:投资项目的绩效指标设定主要是依据《湖州市“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目标要求;企业培育和中小微企业培育项目的绩效指标设定依据主要是省对市的各项工作要求和评选。“中国制造2025”专项的各项绩效指标主要以数值指标为主。按项目使用方向分类:

(1)投资项目绩效指标:1.新兴产业项目占全部扶持项目的60%以上;2.全市规上企业技术改造占全部工业投资的40%以上;3.扶持项目平均设备投资高于全市平均设备投资占比;4.扶持项目达到预期投资计划和经济效益。

(2)企业培育项目绩效指标:1.鼓励企业兼并重组,通过兼并,有效资源得到进一步盘活利用,产业链得以整合;2.力争累计培育“双金”企业18家,新增2家,“双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税金等指标高于面上增长;3.税收提档升级。

(3)金融扶持项目绩效指标:全年力争完成股改企业100家,上市企业6家,直接融资600亿,并购重组80亿以上,促进绿色金融发展。

(4)中小微企业培育项目绩效指标:1.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2.鼓励银担风险共担合作,提升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可持续经营能力,推动小微企业上规升级,2018年小升规目标数400家,2018年净升规目标数300家;3.优化财政资金支持工业小微企业方式,向企业提供精准有效服务,促进我市工业小微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发展和绿色发展;4.完成传统工艺品种和技艺项目的发掘、抢救、产品开发或研制;5.组织7-8家绫绢企业参加全国文房四宝艺术博览会,支持湖笔产业培大育强。    

(5)绿色制造项目绩效指标:1.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6.5%以上,培育100家绿色工厂,实施100项绿色制造项目,形成10个绿色产品标准;2.腾出用能空间10万吨标准煤,整治提升低小散企业1000家以上。

(6)智能制造与互联网+项目绩效指标:1.建成46个重点区域无线局域网普及型中心城区;2.培育5个大数据发展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培育2个智能制造示范园区、省级以上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15个、培育10家第三方智能制造工程服务公司;3.两化融合发展指数达到82,骨干企业装备数控化率达52%以上,骨干企业数字化设计工具普及率92%以上,骨干企业SCM系统应用普及率80%以上,骨干企业ERP系统应用普及率90%,市级以上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达到90家以上,试点企业达到400家以上,重点项目达到400个以上;4.争创10家国家两化深度融合贯标试点企业,推动5000家企业上云;5.新增军民融合项目6个,总产值超350亿元,新增军民融合骨干企业10家。

(7)科技创新项目绩效指标:1.认定国家级技术中心1个;2.省级技术中心4家以上,企业创新能力明显提升;3.新增市级工业设计中心10家以上,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内工业设计交流和赛事;4.力争市本级新创建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1家;5.突出企业研发投入主体地位,力争企业研发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达到1.45%左右。

(8)人才项目绩效指标:1.本级新建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6家左右,其中国家级1家;2.新增湖州工程技师学院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3.鼓励本地高等院校向我市企业输送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和高技能人;4.人才引进60个、人才项目60个,人才支撑作用明显;5.工艺美术人才培育。

(9)质量标准品牌建设项目绩效指标:1.获省政府质量奖1家,市政府质量奖5家;2.为主制定国际标准1项、国家标准3项、行业标准4项、团体标准2项;3.通过“浙江制造”认证企业2家。4.制造业新增注册商标1200件,新增国际注册商标100件,新增省级商标品牌示范企业1家;5.完成商标质押融资企业15家,贷款总额2亿元。

(10)其他项目绩效指标:1.确保全市工矿商贸领域各类事故起数、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从业人员十万人事故死亡率等控制指标稳中有降、持续向好;2.确保不突破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3.年力争扶持妇女创业项目20项。4.加快建筑业提升发展;3.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经营;

三、主要项目说明(按项目填列或按使用方向再分类)

根据《湖州市财政局关于推进预算改革及编制2018年市级预算的通知》(湖财预〔2017〕235号)规定,2018年“中国制造2025”专项预算控制额度为50000万元。《湖州市“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湖2025发〔2017〕1号)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湖州工业强市建设十八条》(湖委发〔2012〕72号)等工业强市建设政策文件同时废止(兼并重组、湖笔、妇女创业等政策除外)。具体预算分类如下(注:由于2017年专项预算执行的主要依据发生重大调整,因此,2018年专项预算编制不以2017年专项预算为参考):

(一) 经常性项目

2018年“中国制造2025”专项主要由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中小企业和融资担保、技术创新和人才引进、“两化”融合、绿色制造和淘汰落后、产业培育、其他部门项目以及机动项目等十一个经常性项目组成。具体分项如下:

1、安排用于投资项目资金13500万元,突出重点抓好省市重点项目建设;全部奖励项目必须完成计划投资并竣工投产,奖励资金全部用于企业设备投资奖励。2017年申报项目68个,其中新建项目17个,技改项目51个。2018年工业投资和机器换人重点储备项目55个,预计完成设备投资32亿元,安排资金13470万元。

2、安排中小微企业培育项目资金2660万元,省创新型示范中小企业储备项目8个,较上年增加1个,增加10万元;市工业行业“隐形冠军”企业储备项目5个,较上年增加3个,增加30万元;省“隐形冠军”企业储备项目2个,较上年增加1个,增加20万元;新增银担风险共担银行风险补偿、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风险补偿储备项目,分别为200万元和300万元;新纳入预算扶持小微企业上规升级储备项目1个,安排1000万元。安排服务券项目资金780万元,奖励资金于工业小微企业向专业化服务机构购买人才引培、技术创新、财务指导、法律维权、市场拓展、管理咨询、检验检测、知识产权保护、创业辅导和信息化等。2018年传统工艺保护储备项目10个,安排资金120万元;湖笔专项安排资金150万;展位补助5万元。

3、安排人才项目资金787万元,对列入南太湖精英计划创新领军人才分档给予奖励, 2018年技术培育和人才储备项目83个,申报奖励资金1250万元(不含首创产品项目及企业家保健中心项目)。评选工艺美术大师经费6万元。2018年新增湖州工程技师学院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新建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6家左右(其中国家级1家)安排资金330万元,鼓励本地高等院校向我市企业输送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4、安排智能制造和互联网+项目项目资金4150万元,奖励资金全部用于企业信息化项目和信息化建设,对获得国家、省认定的两化融合示范企业、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定及列入省上云标杆的企业给予奖励,对两化融合重点项目补助及云服务平台补助项目必须完成计划投资并取得示范效应。2018年示范项目和示范企业储备项目100项,申报奖励资金1000万元,不断提高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企业两化融合水平明显提升;预计培育第三方智能制造工程服务公司10家,安排资金600万元;对认定为国内、省内首台(套)产品根据省补助政策按1:1配套。培育一批大数据发展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培育一批智能制造示范园区。2018年重点打造中心城区46个WIFI信号全覆盖区域、5项大数据试点示范项目、2个智能制造示范园区。对获得国家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按国家奖励政策的10%配套奖励。2018年预计新增军民融合骨干企业10家,重点培育智能制造、通用航空、核电装备、地理信息、军民共用新材料五大军民融合产业,安排资金500万元。

5、安排绿色制造项目资金4000万元,其中:用于国家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创建的奖励资金2000万元;用于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奖励及国家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配套补助资金680万元;用于企业淘汰落后产能补助600万元;用于光伏发电项目的电价补贴720万元。

6、安排企业培育项目资金6250万元,奖励资金全部用于“金象金牛”表彰、企业兼并重组、省级“三名”培育试点企业、工业设计发展。(1)“金象金牛”企业表彰700万元,比去年增加150万元,主要由于《湖州市“金象金牛”大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湖委办〔2017〕65号)新政策执行,预计本级“金象”企业4家,“金牛”企业3家,计550万元,另金质奖牌本级约150万元。(2)企业兼并重组1500万元,比去年增加安排500万元。主要由2018年新增认定的企业政策执行、2017年底认定的两家企业兼并重组政策在2018年中列支和2016年认定的企业年度税收增量的奖励将在2018年开始执行组成。(3)省级“三名”培育试点企业150万元,比去年增加50万元,主要由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剩余的50万元和老恒和酿造的100万元组成。(4)小微企业园建设补助900万元,主要用于取得不动产证的小微园建设项目补助。(5)税收提档升级3000万元。

7、安排质量标准品牌建设项目资金638万元,资金全部用于奖励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对新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和省、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及为主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的单位分别按标准给予奖励。2018年新认定市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重点培育基地储备项目2个,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省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的小微企业储备项目2个。对新获得制造业领域的“浙江制造精品”企业或牵头单位按标准给予补助。

8、安排科技创新项目资金6240万元,资金用于创新平台提升发展、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大力建设湖州科技城。2018年拟创建的市本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等1家,重点企业研究院5家配套资金500万元,支持湖州科技城建设500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预计1家)、省级优秀(预计2家)技术中心按标准给予奖励;用于企业参与各种工业设计大赛的奖励40万元。

9、安排金融扶持项目资金5000万元,资金全部用于推动企业股改上市,鼓励并购重组,提升上市公司发展水平。2018年力争完成股改企业100家,上市企业6家,直接融资600亿,并购重组80亿以上,2018年用于绿色项目的贴息500万元;支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等项目2100万元。

10、其他项目资金598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推进建筑业提升发展,加快有关行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奖励,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水平,提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能力,以及安排妇女创业贷款贴息项目。

  11、安排机动项目资金795万元,奖励资金用于 “中国制造2025”县区考核奖励、工业强市和2025示范区创建政策宣传、政府购买服务及不可预见的支出。

  小计:经常性项目资金共50000万元。2017年专项预算因预算执行依据发生重大调整,预算和执行已不存在可比性。

  (二) 当年新增/调减项目

  2018年“中国制造2025”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全部在规定控制数内,不涉及当年新增或调减项目。

  (三)合计

  2018年“中国制造2025”专项资金预算50000万元,全部预算项目资金主要以《湖州市“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政策为依据。 

附件:2018年2025资金预算报告.docx



湖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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