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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关于经济稳进提质的七条政策意见情况公示
2022-05-30 09:08:39 来源:湖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33条、省38条助企纾困政策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三聚三保三落实”助企纾困稳进提质攻坚行动有关决策部署,市经信局牵头制定了《湖州市关于经济稳进提质的七条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至6月8日止。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提出书面意见。以单位名义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查询网站:hzjx.huzhou.gov.cn  

联系单位:湖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经济运行处

  联 人:沈柳江

  通信地址:湖州市凤凰路730号经纬大厦

  邮政编码:313000

  联系电话:0572-2398667

传真:0572-2880815

 

湖州市关于经济稳进提质的七条政策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稳住经济大盘的有关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三聚三保三落实”助企纾困稳进提质攻坚行动有关决策部署,在全面落实国家33条、省38条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已经出台的相关政策的基础上,统筹既有专项资金,压减公用支出,最大限度用于经济稳进提质,提出如下政策意见:

一、支持制造业稳生产。对规上制造业企业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应税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0%及以上,且应税销售收入分别达到5000万元(含)至1亿元、1亿元(含)至5亿元、5亿元(含)至10亿元、10亿元(含)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税务局)

二、加大外贸企业引育力度。加大新贸易企业招引,支持现有企业做大做强,评选一批“金象”“金牛”贸易企业。设立2500万元的专项资金,对企业当年度国际贸易额超过全市平均增幅(且不低于10%)以上增量部分实行梯度奖励,按国际贸易额500万美元(含)至1500万美元(含)、1500万美元以上至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以上至5000万美元(含)、5000万美元以上,每500万美元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奖励,每家最高奖励200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区人民政府<含南太湖新区,下同>。以下政策措施需各区人民政府落实的,不再单独列出)

三、促进消费提质扩容。全年对限上零售企业季度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5000万元(含)至1亿元、1亿元(含)以上且累计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从二季度起按季分别给予补助10万元、15万元、20万元。全市新增发放消费券1亿元,重点支持权重商品消费、夜间消费等。加大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推广力度,叠加商家、银行优惠举措,全面释放消费券拉动红利。(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金融办)

四、加快文旅企业恢复发展。设立2500万元专项奖励资金,支持文旅企业发展。面向重点客源城市和“本地游”市场,开展文化旅游消费季等活动;在全市景区景点等文旅消费场所推出“满减”(“随机减”)优惠;设立旅行社“组客来湖”增长奖,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凡新增组织市外游客来湖州旅游,入住1晚(含)以上,且游览3个(含)以上收费景点的,对旅行社给予每人200元的奖励;设立“宿在湖州”增长奖,对等级民宿、乡村酒店、旅游饭店等住宿餐饮类企业,自2022年6月起连续两个月客房出租率或应税销售收入正增长的,给予每家最高10万元的奖励;对2022年度新升规(新上限)的旅游企业,每家奖励10万元。(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五、精准扩投资增后劲。深入实施“十百千万”重大项目攻坚行动,建立全市资源要素“蓄水池”工作机制,保障重大项目建设需求。全面提速城市更新项目,计划明年实施的项目原则上全部于年内启动。对当年“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在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赶超发展政策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再上浮2个百分点,最高补助3000万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

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对2022年6月至8月新增贷款在100万元至1000万元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按照新增贷款额度的0.5%给予企业补助。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降费扩面,对所有企业担保费率下调20%,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担保费应免尽免、担保额度从现有的最高500万元扩额至最高1000万元。各区(含南太湖新区)建立“行业+金融”服务机制,精准梳理制造业、文化旅游、外贸外资、交通运输、住宿餐饮等行业企业白名单,对名单内企业新增贷款给予贷款贴息、担保补助等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

七、支持人才返岗创业。为符合返岗条件的E类以上人才及其家属开辟“绿色通道”,给予人才和家属返湖交通费、隔离费100%补助;对2022年12月31日前来湖就业创业的青年大学生、青年博士,在湖隔离费全免。对2022年与湖州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合同的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待正式入职并在湖缴纳养老保险后,给予应聘补贴。国家和省级引才计划、“南太湖精英计划”人才创业企业,给予每家企业1000万元以内贷款额度的全额贴息。(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

    各责任单位根据本政策意见牵头负责制定实施细则,建立评价制度,强化考核评估,推动政策意见落地见效。已有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对同一事项涉及多项奖励扶持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支持市场主体。三县可参照执行。本政策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实施,除已有明确期限规定外,有效期截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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