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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鼓励老小区开展电动汽车公共充电桩建建设 和乡镇公共充电桩“全覆盖”的通知(公示)
2022-11-08 09:19:01 来源:湖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各乡镇(街道)、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相关运营单位,相关人员:

    据省、市纪委《2022年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浙纪办发〔2022〕8号、湖纪办发〔2022〕6号)和《湖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湖推广办〔2022〕9号),贯彻落实省发展改革委对湖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办批复:《关于小区电动汽车集中充电设施电价政策的复函》(浙发改价格函〔2022〕621号),经前期实地调研和会商研究,并经广泛征求意见召开论证会,为鼓励老小区建立电动汽车公共充电基本服务保障体系,推进乡镇公共充电桩全覆盖,拟发布《关于鼓励老小区开展电动汽车公共充电桩建建设 和乡镇公共充电桩“全覆盖”的通知》,再次征求意见,如有相关意见,请于公示结束期前书面反馈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办:

公示期:2022年11月8日-11月16日

联系人:湖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办 胡丕国 方遒  电话:0572-2399657 邮箱:8535463@qq.com

 

湖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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