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通知公告 >公示
关于对湖州市浙北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墙改基金预缴款项目拟返退的公示
2020-11-30 10:45:39 来源:湖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根据《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浙财综字[2008]1号)、《湖州市新墙办关于返退建设单位“墙改专项基金”实行公示的通知》和《关于完善新型墙体材料管理的通知》(浙经信资源[2016]20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我办对申请办理墙改专项基金返退的湖州市浙北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现场验收和返退资料审核,湖州市浙北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均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新型墙体材料,申请返退材料齐全,符合返退要求,并按相关文件及资料对各类新墙材使用比例进行了核算,确定了返退比例及返退金额。

现对此项目返退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4日。

公示期内,如建设单位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以函告或电告形式向我办提出,未提出异议,我办将如期报领导审批。


  • 公示